□記者陳駿通訊員吳保成
  閱讀提示|今年5月份以來,洛陽市各級公安機關據當前國內反暴恐任務的需要,按照公安部、省公安廳統一部署,結合洛陽實際,積極開展槍支大檢查、管制刀具大清查、緝槍治爆摸排管控等一系列專項行動。但根據記者瞭解,很多市民對一些違禁物品,尤其是“管制刀具”的概念並不十分瞭解。記者於近日向洛陽市公安局治安大隊相關負責人進行求證,在此列出“管制刀具”的認定標準及圖示,為您詳解究竟何為“管制刀具”。
  一、凡符合下列標準之一的,可以認定為管制刀具:
  二、未開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徑大於2.5毫米的各類武術、工藝、禮品等刀具不屬於管制刀具範疇。
  三、少數民族使用的藏刀、腰刀、靴刀、馬刀等刀具的管制範圍認定標準,由少數民族自治區(自治州、自治縣)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參照本標準制定。
  洛陽市公安局治安大隊供圖  (原標題:看看到底啥是“管制刀具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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