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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天山網訊(記者孟根傲德 通訊員李欣玫 王彩虹報道)烏魯木齊某公司員工小胡在工作中和同事小鄒發生口角後動手打架,小鄒不幸身亡。近日,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人民法院認定小鄒的死亡為工傷。
  2012年2月29日,小鄒和小胡在公司倉庫內擺放貨物。“擺成這樣人家怎麼拿”因擺放順序不當,小胡訓斥了小鄒幾句,小鄒反唇相譏,二人大打出手,小鄒頭部受傷,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。
  法院審理認為,根據《工傷保險條例》第14條第3項規定,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而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,應認定為工傷,故法院作出上述判決。(文中人物為化名)  (原標題:烏魯木齊:男子工作中鬥毆身亡屬工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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